当前位置

首页 > 公文 > 劳动社保就业 > 关于制定稳就业“十保”工作方案的通知

关于制定稳就业“十保”工作方案的通知

推荐人: 来源: 范本屋 阅读: 3.13W 次

各相关单位:

关于制定稳就业“十保”工作方案的通知

6月5日省委常委会议强调,做好“六稳”工作、落实“六保”任务,保居民就业是首要任务,做好援企业保就业、扩投资保就业、促消费保就业、保重点群体保就业、灵活就业保就业、创新创业保就业、劳务输出保就业、招商引资保就业、政府采购保就业、强化服务保就业(以下简称“十保”)工作。6月10日市委常委会议强调,要切实按照省委要求做好“十保”工作,全面落实就业优先政策,织密织牢就业保障网,确保全市就业大局稳定。为此,市稳就业工作专班拟制定我市稳就业“十保”工作实施方案,请各相关单位按要求上报目标任务和具体工作措施及完成时限。具体分工如下:

一、援企业保就业。牵头部门:市人社局,责任部门: 市人社局、市财政局、市工信局、市商务局、市税务局、市金融局、市住建局、市交通局、市文旅局、市卫建委、市林草局、市公安局、市工商联,各县(市)区。

二、扩投资保就业。牵头部门:市发改委,责任部门:市发改委、市财政局、市金融局、市工信局,各县(市)区。

三、促消费保就业。牵头部门:市商务局,责任部门:市商务局、市城管局、市公安局,各县(市)区。

四、保重点群体保就业。牵头部门:市人社局,责任部门:市人社局、市民政局、市扶贫办、市农业农村局、市司法局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、市总工会、团市委、市妇联、市残联、佳木斯大学、佳木斯职教集团、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佳木斯学院、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、黑龙江三江美术职业学院,各县(市)区。

五、灵活就业保就业。牵头部门:市人社局,责任部门:市人社局、市民政局、市城管局,各县(市)区。

六、创新创业保就业。牵头部门:市发改委,责任部门:市发改委、市人社局、市科技局、市农业农村局、市金融服务局、市财政局、市税务局、市工信局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、市扶贫办、市总工会、市妇联、团市委、市残联,市各县(市)区。

七、劳务输出保就业。牵头部门:市农业农村局,责任部门:市农业农村局、市人社局、市扶贫办、市司法局、市交通局、市卫健委、市商务局、市工信局、市文旅局、市市场监督局、市财政局,各县(市)区。

八、招商引资保就业。牵头部门:市商务局,责任部门:市商务局、市财政局、市税务局各县(市)区。

九、政府采购保就业。牵头部门:市财政局,责任部门:市财政局,各县(市)区。

十、强化服务保就业。牵头部门:市营商环境局,责任部门:市直属各相关单位,各县(市)区。

请各相关单位于6月20日前将材料报市稳就业专班办公室。

佳木斯市稳就业工作专班办公室

2020年6月16日

推荐阅读

  • 1维稳安保工作方案范文
  • 2关于深入学习落实中央“两个通报”精神切实做好赵正永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工作的实施方案
  • 3关于开展“讲奉献、比业绩、创一流”建功立业活动的通知
  • 4关于举办年度浍南镇综治维稳业务培训的通知
  • 5宁夏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
  • 6关于举办“健康防疫”职工运动会的通知
  • 7关于做好“一社一司”年度工作总结报送等相关事宜的通知
  • 8关于开展严禁医务人员收受“红包”“回扣” 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
  • 9关于实施全市重点工业项目建设“六个一”全生命周期服务帮办机制的实施方案
  • 10关于开展北控置业“接诉即办”专题调研的预通知
  • 11交通运输局贯彻落实“六稳”“六保”工作情况汇报
  • 12关于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“负面清单”开展学习教育文件的通知
  • 13关于落实《关于开展全省煤矿职业健康监护专项检查的通知》的自查总结及整改方案
  • 14关于“我奉献、我快乐”文明交通志愿服务督查情况通报的整改方案
  • 15关于各企业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
  • 16公安人员关于“查隐患、除危害、保稳定、促发展”的心得体会
  • 17交通运输局“六稳” “六保”专项工作汇报
  • 18煤矿安监局关于开展“国庆保安全专项监察行动”的通知
  • 19关于“六稳”“六保”贯彻落实监督情况汇报
  • 20关于印发《XXX医院“十三五”发展规划》的通知
  • 21关于举办“新时代、新思想、新征程——党的十九大精神”电视知识大奖赛的实施方案
  • 22关于做好处团委“五四”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